住在7樓的鐘小花👩‍🦰,近期想把家裡重新拉皮裝潢一番,
預計設計成loft風,陽台的部分要外推出去,
做一個小型吧檯🍷,增加室內使用空間。✌✌


 


 

住6樓的陳媽媽👨‍🦱覺得這樣外推,增加重量,
如果地震的話,很容易就崩塌,
而且如果颳風下雨🌪,可能加深積/漏水問題。💧


 



👩‍🦰鐘小花:「外推的部分都是讓設計師特別計算過的,
也沒有動到主要承重結構,陽台只是放兩張椅子🪑🪑而已,
根本沒有安全疑慮,不要大驚小怪!」


 

👨‍🦱陳媽媽:「不管你有沒有計算過,
我住在樓下的人就是覺得危險⛔,你這樣擅自增建,
如果造成我家漏水💦,你要賠償嗎?」

 




📢兩人因此吵得不可開交。你覺得要怎麼辦呢❓🤔🤔🤔🤔
🙌別擔心,這個問題晶讚服務的社區也遇到過!🙌

 



👉首先,鐘小花要做的裝潢,若是在室內進行不影響結構的改良,
例如:油漆重漆、貼上壁紙等並不會有安全疑慮。
但陽台外推的部分,
已經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建築法》且已構成「違建」,
管委會應予以制止。


【法條】:
第 15 條 第一項
住戶應依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及規約使用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
不得擅自變更。


 




👉 若經管委會制止,但鐘小花仍不遵守,繼續施工的話。
管委會可報請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理,並要求其回復原狀。



【法條】:
第 15 條 第二項
住戶違反前項規定,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經制止而不遵從者,
報請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理,並要求其回復原狀。


 



👉若期限內鐘小花並沒有將陽台的部分恢復原狀的話,
將可能被新台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法條】:
第 49 條 第一項第三款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
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
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三、住戶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擅自變更專有或約定專用之使用者。


 



👉 另外,晶讚補充說明:


若你購買的中古屋,在購買時就已經有外推的陽台了,

因為室內使用坪數變大了,多的坪數是否須收取管理費?

 


 

👉如上述所說,陽台外推本屬違建,需回復原狀
因此並不會有管理費的問題


 


 

📢關於管理費的計算標準:
管理費原則上以區分所有權人權狀之專有坪數及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
但若區大決議中或社區規約有特別規定外,以區大決議或規約為主。

 

【法條】:
第 10 條第2項
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
會為之。其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
例分擔之。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之事由所致者,由
該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負擔。其費用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另有規定
者,從其規定。

 



🟥以上處理方式可能因個別情況有所不同,請依實際狀況為準或連繫本公司諮詢,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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