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樓陳先生最近將自己的房子裝潢一番,設計成帶有北歐風的居家環境。
但裝潢之後,樓下的王小姐臥室天花板卻莫名的漏水。
找水電師傅來看,發現是因為陳先生裝潢所導致。
🤷♀️王小姐:「你們樓上裝潢施工不慎,造成我的臥室天花板漏水。
水電師傅說要修復的話,必須到你家地板勘查狀況,你要負責把它恢復原狀!」
🙅♂️陳先生:「我裝潢自己的家,又沒動到你家。
你那個漏水根本就是年久失修,不甘我的事,別想藉機獅子大開口!」
📢雙方爭吵不休,你覺得該怎麼處理呢❓🤔🤔🤔🤔
🙌別擔心,這個問題晶讚服務的社區也遇到過!🙌
👉首先,關於王小姐臥室天花板漏水的部分,
若要維修,必須進入陳先生家中勘查地板狀況,
那麼,陳先生不能以隱私為由拒絕。
[法條]:
第 六 條:
住戶應遵守下列事項:
一、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行使其權利時,不得妨害其他住戶之安寧、安全及衛生。
二、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三、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因維護、修繕共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
四、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使用共用部分時,應經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同意後為之。
五、其他法令或規約規定事項。
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進入或使用,應擇其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為之,並應修復或補償所生損害。
住戶違反第一項規定,經協調仍不履行時,住戶、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
會得按其性質請求各該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為必要之處置。
👉若陳先生認為住家是私有土地,堅持拒絕的話,
那麼王小姐可訴請法院,請求進入陳先生住宅進行修繕相關工作。
◼那麼,修理漏水的費用,應該由誰負擔呢?🤔🤔🤔
👉 王小姐臥室天花板漏水的部分,若經由專業人員鑑定,
是陳先生裝潢施工不慎所致,則陳先生應負責修復漏水部分。
或是王小姐可自行修復,再向陳先生請求給付修復金額。
[法條]:
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
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
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以上處理方式可能因個別情況有所不同,請依實際狀況為準或連繫本公司諮詢,謝謝
◼電話:02-22490919
◼地址 :新北市中和區中山路2段132-1號2樓(全家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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